關于加大司法輔助人員配備力度確保訴訟案件審判質量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1年03月22日 文章點擊數:7252
關于加大司法輔助人員配備力度確保訴訟案件審判質量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四屆六次會議007號
提案者:周忻
主辦單位:市中級人民法院
提案內容:
人民法院實行員額制改革后,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狀況,我市至今未設立仲裁機構,糾紛解決途徑單一,該問題更加突出。實行員額制后,辦案法官數量減少,法官辦案壓力增大,法院系統均通過配備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緩解員額法官的壓力,案件數量較少的地方一般按1+1+1的模式配備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案件較多的地方一般按1+1+n的模式配備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但我市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配備連最基本的1+1+1模式都未達到,有的法院兩個員額法官配備一名法官助理,而且法官助理還得同時做書記員的工作,員額法官根本無法全身心的投入到審判工作中。很多年齡大一點員額法官不堪重負主動申請退出員額,變為名義上的法官助理(根本不干任何工作),此前的助理變為員額法官,又形成了惡性循環。員額法官一方面被繁雜的訴訟瑣事纏擾,另一方面又存在經驗不足的問題,要確保案件質量基本成為一句空話。為此,建議:
一、加大司法輔助人員的配備,至少一名員額法官配備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書記員;
二、清理法官助理,清除占用法官助理名額而不實質履行助理職責的法官助理(如果真正落實輔助人員的配備,該部分經驗豐富的法官是愿意回到審判崗位的);
三、加強聘用制書記員招錄工作,落實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穩定聘用制書記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