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培育企業上市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1年12月07日 文章點擊數:3954
關于加快培育企業上市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五屆一次會議049號
提案者:梁經明
主辦單位:市金融工作局
提案內容:
當前,中小企業已成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融資難、融資貴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鼓勵中小企業掛牌上市,推動中小企業股權交易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有效途徑。為鼓勵和引導全市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制度創新,增強企業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為我市經濟社會創新發展注入新的活力,需要進一步明確政府如何幫助企業實現上市掛牌融資。我市企業上市步伐緩慢,截止目前僅川環科技一家企業成功上市。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我市企業規模普遍較小,經營能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財務制度不健全,達不到上市條件。
二是對資本市場的功能和作用認識不足,小富即安思想嚴重,企業經歷艱苦創業取得定成績后趨于保守,相當部分企業覺得產品有銷路 ,資金有銀行,上市積極性不高;部分中小企業雖然經營不錯,但管理體制等不夠規范,特別是一些家族式管理的民營企業擔心在改制上市以及股權調整中影響自己的利益,沒有朝上市方向努力;還有一部分企業總擔心上市后失去對企業的控制,不敢或不愿改制上市。
三是相關制度激勵配套服務措施薄弱。個別部門在支持和服務企業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工作上比較薄弱。一些具有資源優勢、 產業優勢、業績優良的企業,由于缺少相應的激勵機制,改制上市積極性不高、動力不足。
四是企業上市前期工作費用較多,且能否如期上市存在不確定性.不少企業怕給企業帶來負擔,因而上市意愿不強。
二、建議
(一)加大政策支持。一是積極幫助企業爭取和安排各類項目補助資金并及時撥付,培育企業發展壯大,力爭早日成功上市。二是加大稅收優惠,以企業改制前一年繳納的稅收本級留存部分為基數,從改制當年起,由財政連續3年按企業新增稅收本級留存部分的100%獎勵企業;企業因上市需追溯過往會計年度利潤依法調整補交的各項稅收,由財政按照本級留存部分的100%獎勵給企業。
(二)明確責任分工。經信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人社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局、公安局、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對企業改制、上市、掛牌需辦理的變更手續、環評、房屋土地所有權初始登記的證明性材料等事項,要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三)開展培育指導。一是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氛圍,堅定企業上市信心。二是大力開展企業規范制改制和上市培訓。主要培訓內容包括:現代企業制度基本知識、資本市場和資本運作基本知識、中小企業上市條件與程序、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等。三是增進中小企業與有關中介機構的交流合作。根據中小企業上市需要,積極聯系有關證券、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搭建中小企業與有關中介機構對話平臺,為中小企業尋求中介機構進行咨詢和開展改制上市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