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常委周川律師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1年01月17日 文章點擊數:27622
仗義執言寫人生
——記四川虹信律師事務所周川委員
周川,省政協委員、市政協常委、通川區政協委員,執業律師,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四川虹信律師事務所主任。他在達州第一個以個人名義設立了慈善基金。他中等個,微胖,一雙厚厚的鏡片,很容易埋沒于普通人群中。
履行委員職責,積極建言獻策
政協委員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周川在擔任委員的同時,還被聘為四川省公安廳執法監督員、市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市交通警察支隊執法監督員。他肩負的社會政治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在出席各級政協的全體會議、常委會議、專題協商等會議時,積極建言獻策,發表真知灼見。列席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2010年,周川委員向省、市、區政協分別提交了《關于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幾點建議》、《關于按照國家政策及時解決廣安市23名城鎮退役士兵就業的建議》、《關于修建巴彭公路達州火車站貨場立交橋的建議》、《關于舉辦達州市首屆“鄰居節”的建議》等提案。這些提案內容翔實、論證充分、建議具體,得到承辦單位高度重視和積極采納。有的提案還被列入重點提案。在提案辦理過程中,周川委員主動介入,積極跟蹤督辦。這些提案通過承辦單位認真辦理,為促進達州經濟社會發展發揮積極作用。其中,《關于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的幾點建議》的提案,受到有關方面的高度重視,根據市政協主席康蓮英的要求,以及省政協全委會的安排,周川委員就此問題在省政協作了大會發言。《關于舉辦達州市首屆“鄰居節”的建議》的提案,《達州晚報》、《新華網》達州分頻道、《達州新聞網》進行了專訪。他提交的《達州融入環渝腹地的定位和思考》,參加省、市舉辦的“融入成渝經濟圈論壇”,反響強烈。他提交的《政協委員如何履行職責》的論文,獲市政協理論研究征文大賽“二等獎”。
熱心慈善事業,成為道德模范
2009年6月,周川獲得達州市首屆道德模范的榮譽稱號。
慈善在不同人的眼中注解不同。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慈善就是施舍,是一種來自富人的、自上而下的施舍,而周川認為慈善首先是一種人生態度。對于受助者來說,它是一種愛心的給予,更是一種奮發的激勵。
今年1月,周川律師向達州監獄領導建議,在監獄建立“揚周新生慈善基金會”,用于扶助經濟特別困難的服刑人員親屬,以傳達社會關愛,促進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監獄方面采納了周川的建議,并接受了由其捐贈的50000元啟動資金。周川還與監獄達成協議,從2011年起,每年向該基金注入10000元人民幣。6月22日,第一筆救助金開始發放,劉某某等32名家庭經濟困難的服刑人員家屬分別從周川律師手中接過300元、500元不等的特殊困難家庭救助金。現場共發放救助金11600元。
受助服刑人員家屬對監獄的資助和周川的義舉非常感動。他們表示,一定積極配合政府和監獄管理部門,做好服刑親人的幫助教育工作,引導他們知恩圖報,棄惡從善,好好改造,成為對國家和社會的有用之人。
多來年,周川律師的公益事業,從很多的人不理解逐漸到認同,都是他堅持不懈的成果。他不是資金雄厚的大企業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青年律師,一年卻捐出自己也記不清楚數目的錢。低調、默默無聞的奉獻令人肅然起敬。他相信自己的善舉,定會使那些處于社會底層的弱勢群體體會到人性的關懷,體會到愛及被愛,感悟、感恩,而后奮進。他所理解的幸福就是這種行為帶來的心靈上滿足感和成就感。
堅守職業信仰,維護公平正義
周川1996 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2000 年畢業于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生班。2010年4月,通過中國證監委考試,取得“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資格”。
執業13年來,他憑著扎實的專業基礎,始終保持的高度責任感和工作熱情,他更是只爭朝夕孜孜不倦博覽法學專著,常常是凌晨兩三點鐘還沒休息。當一個案件得到公正的判決,受害者得以勝訴,侵權者受到制裁,他就感到無限欣慰,而自己再苦再累心也甜。
2000 年,某法院審判的李某犯重婚罪一案,曾引起中央電視臺的關注,受害方(勝訴方)陳某的代理律師就是周川。這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據了解,李某與陳某都是達州人,于1987年8月11日辦理的結婚登記。但李某趁陳某在外打工之機向法院起訴與其離婚,某法院在當事人沒到庭的情況仍作出了“準予離婚”的判決。而李某居然在陳某還未領到離婚判決書前又與一名任姓的女子登記結婚。該案李某是采用欺騙手段離婚,從而又騙領了結婚證。作為陳某,在離婚判決書沒生效前,她仍是李某之妻,其婚姻關系理應受到法律的保護。而要追究李某的重婚罪就必須撤銷法院的判決重審。周川始終站在受害方的角度,通過艱苦的努力,贏得了法院的重審。
2009年5月組織四川虹信律師事務所骨干律師,代理達縣人民政府指派的石家灣怡景小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擔任上百戶購房戶的委托代理人,引導其合法正常訴訟,幫助其通過法律維權。通過律師的代理,維護了購房業主的合法權益。
2009年全年接受各級政府、各級人大、政協的指派和推薦,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大部分均已經結案。
周川代理的案件很多,李某訴某移動通信分公司電信業務收費,名譽侵權一案,也曾在達州名噪一時。這是達州市第一起消費者狀告通信公司的案件,以消費者勝訴而告終。
周川律師還活躍于法律為社會服務事業。通過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網絡等媒體,主持“律師說法”等欄目,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宣講,無償為社會公正提供法律服務。常年指派專職律師擔任電視臺維權欄目“天天315”、“維權365”等專職維權律師,專門解決消費者消費維權法律問題。在《達州廣播電視報》“
周川律師在辦案的同時,還從事法學理論和律師實務的研究工作,其著作《金融法制的暢想》一文曾發表于《四川改革與發展論壇》,《淺析動物致人損害賠償》被司法部編輯出版,并被多家專業刊物轉裁。周川在文、史、哲學等方面也有較高的修養。深厚的文化底蘊,強烈的平民意識,使他在辦理案件時充滿了對人權的無限尊重,對弱者的無比同情,對蒙冤者的特別支持,對維護司法公正的異常執著。他常說:“我不能阻止世上冤假錯案的發生,但絕不允許自己辦的案發生冤假錯案。”
對于中國律師而言,我們并不缺乏批判者,所缺乏的是建設者,對于這一項事業的建設者,從周川身上,我們不難發現,他不僅是具體事業的建設者,也是道德的建設者,履行使命的建設者,更是一個有起點、沒終點的懲惡揚善執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