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民主監督有序有力有效的策略思考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08年09月17日 文章點擊數:14533
政協民主監督有序有力有效的策略思考
哈文華
根據中央、省、市、縣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精神,針對政協工作特點,結合政協工作實際,本人就如何在民主監督有序有力有效上作些粗淺的思考,僅供參考。
一、民主監督的定位思考
政協的民主監督是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重要環節,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手段,更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法律監督體系,由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兩個部分組成。在國家監督中,它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行政機關的監督、檢察機關的監督和審判機關的監督。在社會監督中,包括黨的監督、社會團體監督、社會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社會監督體系是整體法律監督體系的基礎,它具有監督力量雄厚、監督方法靈活、監督范圍廣泛的特點。政協的民主監督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監督,它不但監督層次高、監督的內容重大,而且是依靠組織的力量進行監督,可以下通各界、上達中央。因此,政協的民主監督在國家整個法律監督體系中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有較強的權威性、法律性和一定的約束力。它是監督之本,其實質就是要把國家權力的運行置于人民群眾的嚴格監督之下,以保證黨的決策制定正確、國家權力運行公正,提高工作效率、減少腐敗行為、構筑陽光政權。
二、民主監督的現狀分析
隨著我國多黨合作的逐步完善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穩定發展,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職能,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在實踐中都在逐步走向成熟。然而,目前在政協的民主監督中也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一是不愿監督。政協中一些同志認為自己已退居二線,應“多栽花,少栽刺”,聽取情況表揚成績多,存在問題提出批評少,“你好我好大家好”,有怕得罪人的思想,監督形同虛設,流于形式;二是不善監督。政協中不乏有很多專家、學者、精英,但限于條件,一些人對有關重大政策、措施、情況不夠了解,加之他們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缺少監督的時間和精力,難以提出有見地、有份量的意見和建議來,使監督效果大打則扣;三是不敢監督。有些部門認為政協的民主監督是軟監督,可有可無,不起多大作用,不接受監督摘不了自己的帽子、動不了自己的位子。由于有這種想法,他們對政協提出的批評意見不但不理不睬,而且視為“挑刺找麻煩”、“與自己過不去”、“唱對臺戲”。有的同志喜歡聽贊揚之語,不愿聽批評之言,高高在上,我行我素,更有甚者,極個別同志對提出意見者進行打擊報復,導致監督環境不寬松,監督者產生畏難情緒;四是不好監督。由于政協民主監督的規定比較原則,程序不夠明確,內容不夠具體,換言之,就是沒有“鐵門檻”,至少操作性不強,缺乏有效監督的互動平臺和制度保障,處于“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境地,致使監督乏力,效果不佳。
三、民主監督的對策研究
要提高政協的民主監督質量,只有在有序上下功夫,在有力上花力氣,才能在有效上有結果。有序是基礎,有力是關鍵,有效是目的。要根據《決定》精神,建立健全有關監督制度,搭建互動平臺,探索聯動機制。一方面黨委政府一是要健全情況通報制度。就通報的時間、內容、方法、程序等有關問題進一步予以明確,定期通報,便于政協知情議政,為民主監督創造條件、打下基礎;二是要完善政治協商制度。根據“三在前、三在先”的原則,黨委應牽頭制定有關協商對象、內容、程序、層面等問題的具體規定。每年政協全委會應先于同級人代會7天左右召開,便于整體協商后的意見、建議,政府能夠得到及時采納,融入政府報告之中。常委會的專題協商、主席會的重點協商、專委會的對口協商應有制度保障,克服隨意性和盲目性。特別是人事任免,應探索陽光操作新格局,黨委序列部門和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以及鄉鎮黨政一把手的職務任免,應提高門檻,嚴格程序,提前一定時間交由政協進行協商,實行信任投票,獲得主席會或常委會成員過半數的,同級黨委方能會上研究,不夠半數則不予研究;三是建立目標考核機制。將政協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綜合目標考核的內容,統一考核。黨委有關部門應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門政協工作開展情況和接受民主監督情況,對其工作情況納入干部任用的內容;四是健全信息反饋制度。同級黨委政府每年應至少向政協通報一次一年來政協委員所提意見、建議的采納情況,對未落實的還要作出有關說明,以進一步調動委員履職積極性;五是要完善支持委員履職制度。對委員參加活動、視察調研、撰寫提案、收集社情、反映民意和提供保障等情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為委員履職提供良好條件。不因領導的開明程度左右政協委員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政協要繼續完善民主監督配套措施,使民主監督在政協內部中做到有章可循,按章辦事,有序履職。確保委員有提出批評和發表不同意見的權力和自由。要進一步健全民主監督運行機制,對民主監督的范圍、內容、程序等問題做出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規定,以保證民主監督按既定原則有序運行。
在有序的基礎上探索有力,是民主監督增強實效的關鍵環節,也是直接檢驗政協工作成效的具體體現。制度固然重要,但在照章履職的前提下,如何探索民主監督的方式方法更顯重要。為使民主監督工作逐步邁上新臺階,應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不斷增強學習政協知識的主動性。系統掌握政協工作知識,熟悉政協章程,熟悉政協工作具體規定和要求,以較高的政策水平、立足政協工作本身的業務能力,有的放矢的進行民主監督,使自己的見解“高人一籌、快人一步”。
2、積極探索多維的立體監督體系。變要我監督為我要監督,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單一監督為聯合監督,增強委員的監督意識。建立委派監督制度,探索聯合監督格局。將政協的民主監督與輿論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黨內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形成立體的完整的監督體系,做到相輔相成,剛柔相濟,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只有綜合運用多維立體的監督措施,發揮監督之本作用,才能使民主監督效果更好,以進一步擴大政協社會影響力,不斷提高知名度。
3、靈活運用監督形式和載體。既要根據不同的監督內容和監督對象,選擇最恰當、最適合的監督形式和載體,又要注重提升監督主體和監督層次,將監督主體從單個或少數委員上升為主席會或常委會,從委員活動小組上升到政協組織,使黨委政府對委員反映的問題、提出的意見,更加重視、認真辦理、及時反饋,從而提高監督實效。
4、認真找準監督角度。既要把握監督的重點,又要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做到少而精,監督到位。要找準發揮政協優勢的結合點,選擇科學發展的熱點,改革開放的重點,構建和諧的焦點,涉及民生的難點,認真負責地、恰到好處地開展民主評議、民主測評、民主質詢、視察調研、政協論壇等方式的民主監督,講真話、諫凈言、出實招、獻良策。使政協的民主監督真正“監”到點子上,“督”到關鍵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5、既要注重事前、事中監督,又要注重事后監督。事前監督主要體現在協商中,事中監督主要體現在視察調研中,事后監督主要體現在跟蹤監督中。要對監督的過程、監督的結果經常跟蹤,并把監督結果通過一定形式和渠道及時進行反饋,提出整改意見,送達有關部門,要求限期整改并報整改結果。使其民主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逐步提高法律化,為促進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幫忙不添亂,盡職不越位,使民主監督工作有序有力更有效,使政協組織有為有位更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