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治理占用城區消防應急通道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2年03月07日 文章點擊數:12870
關于治理占用城區消防應急通道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三屆二次會議074號
提案者:賀冰山
主辦單位:市公安局
提案內容:
消防車通道是保證滅火救援力量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遂行作戰任務的應急通道,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生命通道,是公共消防安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機動車數量迅速增加,給公共基礎設施帶來了巨大壓力,停車難的問題趨突出。同時,由于消防法律意識淡薄、工作機制不完善、責任不落實等原因,包括車輛停放、擺攤設點等各種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現象較為普遍,個別地方已經處于失控狀態,對公共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在近年各地發生的多起火災事故中,許多都是因為消防車應急通道受阻,延誤了最佳搶救時機,造成了嚴重經濟的損失和人身傷亡。因此,為進一步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保障消防車應急通道暢通,優化我市安全環境,現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社會宣傳,發揮各級新聞媒介的輿論引導作用,采取公益廣告、以案說法等方式大力開展宣傳,提高社會公眾消防安全意識,發動群眾自覺維護消防車應急通道暢通。
二、明確管理責任,交管部門要將消防車通道納入公安交通管理范圍,依法履行消防車通道管理監管執法工作;住建部門要做好對消防車通道、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以及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督和指導;城管部門要將消防車通道上的擺攤設點行為納入監管范圍,規范攤點設置;安監部門要將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財政部門要負責保障加強消防車通道管建工作相關經費的落實。
三、開展專項整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縣(區)政府具體負責、公安、住建、城管部門具體監管、其他相關部門協作的工作機制。重點整治城市次干道、居民小區周邊和小區內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具體為在消防車通道上設置鐵樁、石墩、欄桿等限高限寬障礙的行為;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等占用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在消防車通道上停放車輛的行為;在消防車通道擺攤設點的行為;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四、設置警示標志,對醫院、學校、大型居民住宅小區、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制定強制性的消防通道措施和標準,設置消防車應急通道標志和警示牌,劃定消防車停放標識線,加強執法和處罰力度,保障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加強社會監督,通過公布舉報電話等,鼓勵群眾舉報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的行為,監督物服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形成輿論引導和社會監督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