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民間資本投資 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3年04月12日 文章點擊數:6964
激勵民間資本投資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市政協常委 廖清江
近年來,我市民營經濟整體實力雖不斷增強,但其發展仍然處于較為落后的階段,特別是“兩多兩難”(民間資金多而投資難、小微企業多而融資難)問題嚴重阻礙著民營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而我市民間資金積累甚豐,2012年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余額達到1300億元,貸款余額530億元,有近800億元的資金沉淀在金融機構中。為更好地激發民間資本活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開拓創新意識。要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掀起新一輪解放思想的熱潮,以思想大解放促進事業大發展,以觀念大更新推動經濟大跨越。徹底沖破“凡民資即非法、談民資即色變”的陳舊觀念束縛,通過吸取溫州民間金融風波的教訓,學習溫州金改的經驗,樹立敢為人先的膽略、開拓創新的意識和奮發進取的精神,實現觀念、體制、機制的重大轉變。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一是研究出臺《關于激活、引導、促進民間投資參與地方經濟建設的指導意見》,激發創業熱情,開放投資領域,拓寬融資渠道、創新投資方式、體現公平稅賦、減輕企業負擔。二是制定激活民間投資的鼓勵政策,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適當調整民間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降低投資門檻。進一步擴大和明確民間投資的準入范圍,加快民間投資載體民營企業的發展。三是著力消除民間投資在進入市場時存在的部門、行業壟斷和歧視等各種隱性壁壘,盡快清理、修訂和完善各項不利于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法規;著力構建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服務型政府,進一步強化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四是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保護各類投資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讓投資者享受完全的國民待遇,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五是劃撥一定數額的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專項資金,設立信用貸款、擔保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政府試點或有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補貼。
三、深化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法人小企業信貸專營機構。支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設立100萬元以下的小額農貸或微貸中心等。引進、支持更多的證券、基金、期貨、財務、信托、金融租賃、消費金融公司等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達州設立分支機構。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鼓勵根據有關規定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鼓勵依法合規引進、設立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大力培育專業資產管理和投資管理機構。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采取集約化、專業化管理方式,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通過股權、債權等投資方式有序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社會事業領域等實體經濟領域。支持“達州市民間資本投融資服務中心”試點,搭建集聚銀行、擔保、會計、法律、評估、咨詢、公證、協會等機構的“金融超市”平臺。引進一批中介機構入駐,提供信用調查、法律咨詢、民間借貸登記、合約公證、資產評估、登記等服務,引導民間融資陽光化、合理化、規范化。
四、創新發展金融產品與服務。發揮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小微企業融資方面的主渠道作用,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探索建立適合小微企業特點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積極發展科技貸款、小額擔保、經營權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林權抵押貸款等支農支小信貸業務。積極發展各種類型和各種信用等級的債券產品,以“區域集優”等方式推動更多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利用債券市場融資;以地方政府債務率作為控制指標,探索符合條件的地方融資平臺發行私募債券;以自身收益覆蓋本息一定倍數為條件,鼓勵經營新項目發行資產支持票據或直接發行債券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支持銀行與融資性擔保公司加強合作,創新小微企業金融產品,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大力培育保險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發起設立區域性、專業性保險公司或參股保險機構,探索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的新模式、新路徑,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參與產業投資基金、保障性住房、養老產業、醫療產業等重要領域。支持銀行與保險機構加強合作,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探索建立商業保險參與小微企業融資再擔保機制。
五、強化地方金融管理,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金融監管和管理部門的溝通協作,增強監管合力。加強對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的管理,明晰管理邊界,明確管理責任。制訂出臺地方金融監管工作實施意見,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典當行、寄售行、調劑行、股權投資公司、民間資本管理公司、民間借貸服務中心、投資類機構以及網絡貸款服務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管理。建立健全金融業綜合統計和分析制度,加強非現場監管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將上述市場主體納入監測范圍,強化監測預警,及時提示風險。制訂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積極推動金融、行政、社會、市場、會計等領域信用數據的征集、交換和應用。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
六、增強民營企業實力,打造吸引民間投資的載體。一是要繼續加強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和幫助,做大做強民營骨干企業。選擇一批有規模,具備發展潛力,對產業布局有影響力的民營企業和項目,在資金、土地、稅收等政策上給予優惠扶持,幫助增強自我發展和自我積累的能力。二是提高民營企業整體素質。要推進民營企業改制,打破家族式經營管理的束縛,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要引導企業牢固樹立誠信為本、守法經營意識,建立信用自律機制;要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快技術改造,采取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提高市場競爭力;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企業引進和使用高素質的管理和技術人才,加大教育和培訓的投入力度,提高企業員工素質。
七、建立金融風險防范機制。完善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健全地方金融風險預警體系和處置體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金融犯罪偵查工作,建立民間金融大案要案督辦制度,加強民間借貸風險提示,嚴厲打擊金融傳銷、非法集資、地下錢莊、洗錢等非法金融活動,防止民間借貸轉變為高利貸、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