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09年02月23日 文章點擊數:8740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9年2月21日
在政協達州市第二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袁成泉
各位委員:
現在,我代表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2008年法院工作情況和2009年法院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請提出意見和建議。
200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堅強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監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協民主監督和省法院的指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市中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583件,審執結2517件,結案率為97.4%,裁決訴訟、執行標的金額12.21億元;指導基層法院受理各類案件16846件,審執結16208件,結案率為96.2%,裁決訴訟、執行標的總金額10.06億元,為推進全市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圍繞中心,促進發展,在服務大局上取得新成效
全市法院緊緊圍繞市委工作基本思路和總體部署,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努力服務科學發展。全年,共受理一審商事案件3729件,審結3512件,同比分別上升65%、71%,裁決訴訟標的總金額7.06億元,促進了達州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妥善審理重點企業案件,服務發展重點。積極開展“聯動百戶重點企業、服務經濟跨越發展”專項審判活動,深入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等100余家重點發展企業調研,開展法律講座、法律咨詢170余次,提出司法建議50多條,與企業共商對策、共防風險、共謀發展。妥善審理市建設水泥廠、西南離合器廠等60家企業破產改制案件,及時處置破產財產,最大程度變現,保障職工權益,維護社會穩定。依法審結1185件經營、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為2000多家企業排憂解難,有力推動了全市經濟發展。
妥善審理涉農糾紛案件,夯實發展基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制定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農村改革發展穩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提出30條措施指導全市法院服務保障農村改革發展,被省法院轉發推廣。依法妥善審理涉農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類案件86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審執結涉及農民工案件143件,為農民工追回工資報酬和賠償款496.49萬元,維護了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妥善審理金融糾紛案件,優化發展環境。依法開展清理金融債權專項審判活動,審理金融企業借款和民間借貸合同糾紛1350件,標的金額3.6億元,其中為金融部門清收債權165件8059萬余元。妥善處置涉及企業建設工程和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294件,裁決訴訟標的金額1.2億元,優化了市場經濟發展環境。如我院在審理農行達州市分行訴市明華肉類食品公司、渠縣人民市場開發服務公司等抵押借款1300余萬元一案中,快審快結,同時對市農行在抵押登記備案、訴訟時效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依法保護了金融安全,受到金融部門好評。
二、嚴懲犯罪,確保平安,在維護穩定上取得新進展
認真堅持穩定是第一責任的工作要求,全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有效保障社會穩定。全年共受理一審刑事案件1580件2340人,同比分別上升21.1%和15.3%,審結1526件2231人,同比分別上升23.6%和16.6%。在發生法律效力的1205件1735人中,判處無期徒刑、死刑25人,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依法嚴懲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法從重從快嚴懲黑惡勢力、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多發犯罪,審結故意殺人、搶劫、盜竊、販毒、尋釁滋事等案件935件1435人,其中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240人、無期徒刑和死刑25人。如省法院指定管轄的廣安武勝縣“4.03”雇兇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一案,我院快審快結,一審依法判處主犯姚XX死刑,劉XX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X、舒XX無期徒刑,均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其余從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有力維護了社會治安大局平穩。
依法嚴懲經濟犯罪,深入推進反腐斗爭。依法審結偷稅、金融詐騙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犯罪案件26件40人,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61件83人,依法追究了29名科級以上干部刑事責任。如渠縣職業中專學校原校長陳XX(正縣級)在學生公寓修建、食堂承包中,利用職務之便受賄和以入干股分紅受賄共22萬元,我院對其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年,促進了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依法適用刑事政策,努力創建“平安達州”。正確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465名輕微犯罪的被告人依法適用緩刑、管制等非監禁刑,對240名未成年罪犯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監獄提請的781名確有悔改表現的罪犯依法嚴格審查,予以減刑假釋促進改造。積極探索刑事案件財產刑執行辦法,共追繳贓款、執行財產和罰金190余萬元。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有力推進“平安達州”建設。
三、司法為民,保障民生,在促進和諧上開拓新局面
堅持把維護人民權益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維護群眾權益。
依法保障民安,確保災區社會穩定。在汶川大地震后,認真落實市委和省法院部署,切實履行維護災后社會穩定的政治責任,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快審快結涉災糾紛35件,裁決訴訟標的額203萬元。如渠縣法院在28天內審結了綿竹市世華化工公司銷售給渠縣幫力達農貿公司化肥538噸欠款8萬元一案,依法維護災區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大執行力度,深入災區,主動協調,多方努力執行案件14起,及時為四川森普管材有限公司等災區企業挽回損失640余萬元,有力支持了企業災后重建。
依法促進民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大力開展“改善民生,維護民利”專項審判活動,重視民生訴求,妥善審理好婚姻家庭、損害賠償等矛盾糾紛7213件,裁決訴訟標的額8.6億元,促進了民生問題的有效解決。認真開展“開百庭、聽百案”活動,化解行政爭議144件,同比上升18%;審查非訴行政案件370件,同比下降61.2%,裁定準予執行349件,占94.3%,既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認真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方法,共受理執行案件3835件,執結3687件,同比分別上升51.6%、55.3%,執結率96.1%,執行到位率75.8%,執結標的總金額5.78億元。
依法維護民利,努力實現案結事了。堅持“法律解決到位、思想疏導到位、民生救助到位、教育穩控到位、依法處理到位”要求,扎實開展集中處理涉訴信訪專項活動,排查梳理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信訪案件79件,辦結73件,結案率92.4%,息訴罷訪59件,息訴率80.8%,其中中政委、省法院交辦兩批共17件,已全部辦結,息訴罷訪15件,息訴率88.2%,妥善化解了五年以上的上訪老案26件,十年以上的上訪老案18件,有的還是文革時期的信訪歷史老案。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全市法院信訪總量排名下降至全省第16位。健全完善涉訴信訪依法終結機制,促進了審判工作與信訪工作良性互動,廣大法官通過做息訴罷訪工作,增強了對群眾的感情,提高了工作本領,密切了與群眾的關系,收到了良好效果。
依法保障民權,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全面落實便民訴訟機制,深化訴訟綠色通道,印制訴訟風險提示等導訴指南3萬余冊,加強訴前指導。暢通當事人訴求渠道,認真辦好院長手機信息平臺,處理信息160余條,依法督促辦結140余條。開展巡回法庭進鄉村進社區專項活動,全市法院聘請330名司法聯絡員,設立44個巡回法庭、164個巡回辦案點,就地審結各類案件729件,同比上升12%。積極實施司法救助,對323名困難當事人免交、緩交訴訟費110.6萬元;爭取司法救助基金96萬元,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及時得到司法救助。
四、推進改革,規范司法,在健全機制上謀求新突破
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要求,著力深化四大工作機制,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提升司法能力,確保司法公正。
深化審判管理機制,提升司法效能。深化案件審判流程管理,堅持每月通報信訪、調解、執行、審限等情況,編發審判動態26期,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定期召開刑事、民事案件質量推進會,分析案件發回重審、改判原因。依法評查案件2641件,占總數的14.1%,發現有瑕疵案件13件,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意見和加強審判管理措施22條,司法效能有效提升。
深化訴調對接機制,增強司法和諧。積極建立市縣鄉村“四位一體”的糾紛解決網絡體系, 構建訴訟調解、人民調解、行政和解大調解格局。全年共調解一審自訴刑事、民事案件7124件,調解率為68%,同比上升14個百分點,司法和諧不斷增強。去年春節期間,宣漢縣、萬源市遭受雪災襲擊,縣市法院法官迅速深入災區立案11件,巡回審判5件,調解結案10余件,依法化解矛盾,維護了災區社會穩定。
深化審判監督機制,確保司法公正。強化審務督查,開展暗訪活動9次,查糾整改工作不在狀態、院務管理不落實等問題29項,有力推動了工作落實。強化審判監督,針對性采取措施,提升案件質量。中院共受理二審案件884件,全市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3.1%,超過目標任務13.1個百分點。受理再審案件145件,二審服判息訴率達到83.4%,審結131件,發改率同比下降6.9個百分點,司法公正性日益增強。
深化院務考核機制,樹立司法公信。實行基層法院年度考核、中院各部門半年考核、法官季度考核工作機制。針對年終考核個別基層法院執行數據弄虛作假問題,中院及時糾正、通報批評,取消先進稱號,責令相關負責人作出深刻檢討。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大力表彰“十佳人民法庭”,宣漢縣法院刑庭等26個先進集體和60余名先進個人分別受到最高法院、省法院和省市表彰,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
五、解放思想,提升能力,在隊伍建設上樹立新形象
按照“提升能力、真情為民、崇尚實干、堅守清廉”的要求,積極開展“三大主題”活動和效能建設,全面推進隊伍建設,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強政治思想建設,堅定政治方向。扎實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始終用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的指示武裝干警頭腦,深入開展“四個專題”討論,著力解決思想不認同、群眾不滿意、履職不到位、司法不公正、隊伍不廉潔問題。制定學習“東營經驗”意見,確立爭創“五個一流”目標,被省法院推廣。開展“強化政治人格、爭做忠誠法官”主題活動,舉辦全市法院院長暨專家論壇,邀請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和市上專家作“踐行三個至上與司法實踐”專題報告,共開展專題座談討論27次,撰寫學習心得體會968篇。全市法院政治方向更加堅定,指導思想更加明晰,職能定位更加準確,目標任務更加科學。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提高司法水平。舉辦司法能力培訓班6期,培訓庭審法官、司法警察577名,不斷增強隊伍整體素質。按照立足崗位、緊貼實踐、注重實效要求,深入開展“庭審比質”、“文書比優”、“調解比技”、“執行比效”、“記錄比速”、“法警比武”等“技能六比”活動,組織比賽80余場次,參與干警達到750余名,參與面達80.7%,有效提升了司法技能和司法水平。
加強審判作風建設,提升司法形象。深入開展領導大接訪、法官大下訪活動,認真整改司法裁判不公、法官庭審形象欠佳、接待來訪群眾不規范等問題50余條,積極維護隊伍良好形象。全年共接待群眾來訪578件653人次,化解矛盾480余起,當場調處息訴罷訪295件次(其中院長接訪190余人次)。著力轉變隊伍作風,組織517余名干警深入農村、社區和老百姓家中,了解社情民意,及時調處化解矛盾糾紛750余件次,依法妥善化解了鳳翎新村170余戶業主準備到市委、市政府上訪等多起集訪事件。
加強司法廉政建設,確保隊伍純潔。堅持嚴肅警示教育、嚴明政治責任、嚴格廉政紀律、嚴懲害群之馬的工作要求,落實“一崗雙責”的政治責任,認真執行各項廉政制度,嚴查嚴處違法違紀行為,確保隊伍司法廉潔。全年共收到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舉報98件次,同比下降20%。同時全市法院涌現出了一大批公正司法、廉潔自律、無私奉獻的先進典型。特別是“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全體干警堅守工作崗位,服從統一指揮,積極響應“一方有難、八方支援”號召,為災區捐款49.74萬元,捐贈棉衣被等370件(套),對口支援綿竹、什邡法院帳篷、棉被等急需用品和現金共計20.71萬元,繳納“特殊黨費”15.21萬元,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提升保障水平。加強法院管理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年打基礎、兩年升級達標、三年上臺階”要求,投入資金100萬元購置專門設備,建立了專網交換平臺,并建成了法院局域網通川區示范點。加強法庭設置規范化建設。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的意見》,采取召開現場會等形式,著力推進人民法庭建設;全市規劃設置人民法庭67個,新增31個,人民法庭規范化建設全面展開。加強基層指導制度化建設。堅持實行院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基層法院、法庭和中院各部門聯系人民法庭制度,深入基層144人次,指導人民法庭共審結4616件,占基層法院結案數的28.4%,幫助解決基層困難和問題30余個。
與此同時,我們切實增強接受監督意識,積極主動接受人大監督和政協民主監督。一是堅持主動報告工作。召開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主體的司法廉政監督員座談會20余場次,全面匯報情況,虛心聽取意見,切實改進工作。二是加強日常工作聯絡。不定期向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司工委、市政協社法群委等寄送《法院信息》《審判要情》等法院內部刊物通報情況。在行政審判“開百庭、聽百案”、“集中化解涉訴信訪專項工作”、“清理執行積案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中,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321人次旁聽案件審理84件,參與調解、執行82人次,積極爭取代表、委員支持,使一大批案件依法得到妥善處理。三是認真辦理意見建議。對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堅持領導督辦、限時辦結、跟蹤落實、及時回復,中院共受理市人大、市政協領導批辦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個案18件,辦結17件,辦結率94.4%,滿意率達98%。
各位委員,全市法院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現為“三個不適應”:一是法官司法理念不適應。少數法官還缺乏應有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創新意識,干警執法能力和執法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審判工作機制不適應。個別法院法官流失嚴重,審判力量不足,年齡結構老化,中堅力量出現斷層,影響審判工作開展。審判管理制度不完善,審判責任體系不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還有薄弱環節。三是物質裝備保障不適應。法院審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設進展較慢,信息化建設起步較晚,物質裝備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司法功能發揮。對這些問題,我們有信心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在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認真加以解決。
各位委員,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也是達州建市10周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緊圍繞“堅持科學發展、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司法工作主題,認真堅持“三個至上”,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全力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努力推進司法改革,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堅定信心,爬坡奮進,為達州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持續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按照這一目標要求,在司法實踐中,務必做到“五個堅持、五個著力”:
(一)堅持與時俱進,著力解放思想,以更加堅定的信念促進法院科學發展。要深化科學發展觀教育,努力解決與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思想觀念、審判機制和審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要深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永葆正確的政治方向。要扎實開展形勢教育,增強政治意識,找準法院工作與黨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結合點;增強宗旨意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增強責任意識,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二)堅持圍繞中心,著力服務大局,以更加務實的舉措保障全市經濟發展。要全力服務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為企業送去及時的司法政策、最好的服務舉措、務實的法律意見,給企業創業、投資、發展以大力支持。要全力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只要有利于農業發展、農村繁榮、農民富裕的改革舉措,一律提供有力司法支持。要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嚴厲打擊殺人、搶劫、盜竊、賄賂等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犯罪、經濟犯罪,努力維護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和經濟秩序。繼續抓好涉訴信訪工作,綜合運用調解等法律手段,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三)堅持司法為民,著力改善民生,以更加優質的服務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積極穩妥審理好移民補償、食品藥品、公共醫療等案件,依法保障民生,打造“安民工程”。認真清理執行積案,全力打好執行攻堅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打造“利民工程”。完善便民措施,在審判資源配置、審判窗口提升、審判作風轉變、司法救助落實上司法為民,打造“便民工程”。
(四)堅持改革創新,著力深化機制,以創新的機制確保司法公正高效。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深化審判流程管理機制,狠抓大要案件審理,提升司法效率。進一步完善案件質量評查工作機制,強化審務督查職能,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司法公正。進一步強化依法履職、和諧協調的院務運行機制,嚴格目標考核,加強院務管理,不斷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五)堅持司法廉潔,著力基層基礎,以更加嚴格的要求推進法院隊伍建設。要按照“嚴格、公正、文明”要求,深化“三大主題”活動,強化技能練兵,全面提升素質能力。認真執行最高法院“五個嚴禁”和省法院“兩個規定”,不斷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保障、改革、糾風并重的懲防體系。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全面提升科學管理能力。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確保全面完成人民法庭建設任務。
各位委員,全市法院將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在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認真堅持“三個至上”,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全面加強隊伍建設,同心同德,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負重奮進,為促進我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60 周年!
附:
有關用語說明
1、“三個至上”:2007年12月25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對大法官、大檢察官提出“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要求,經充分研究并報告周永康書記,在2008年6月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將“三個至上”確定為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導思想。
2、“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央政法委部署,從2008年3月開始,全國政法系統開展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大學習、大討論”活動。
3、“三大主題活動”:省委政法委決定,從2008年2月起,在全省政法系統開展為期一年的“素質大培訓、技能大練兵、作風大轉變”主題教育活動。
4、東營經驗:在“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中,最高法院總結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建院、服務大局、司法為民、科學管理、隊伍建設的工作經驗,在2008年9月召開現場會向全國法院推廣。
5、行政審判“開百庭、聽百案”活動:從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省法院在全省中、基層法院選擇100件典型行政案件公開開庭,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
6、最高人民法院《五個嚴禁》:一是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二是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三是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四是嚴禁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五是嚴禁泄露審判工作秘密。
7、省法院廉政建設“兩個規定”:2008年12月9日,針對目前“法官私自會見當事人,在評估、鑒定、拍賣、變賣中違反法定程序,泄露審判秘密,向當事人、代理人借錢、借物、報銷費用,枉法裁判,使用、截留、挪用、侵占、私分執行款,索賄受賄”七個問題,省法院制定了《“七個嚴禁”及處理規定》,并從規范法官行為角度,出臺了《關于規范法官在訴訟活動中會見案件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委托的人、涉案關系人的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