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15年05月21日 文章點擊數:13978
關于加強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三屆五次會議223號
提案者:學習文史委員會
主辦單位:市文體廣新局
提案內容:
根據我委年前的調查,我市非物遺產資源共有7大類248項。主要有:瀕危的古語言文字;口述文學;傳統民間藝術;傳統手工與技藝;民俗;文化生態保護區等。自2004年我國全面啟動由政府重點扶持的“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以來, 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明顯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困難和問題,需要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
一、我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認識不到位。一些縣(市、區)對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有“重申報、輕保護”的做法。
二是沒有專職機構。目前,我市這項工作主要由市文體廣新局文化遺產保護科、市文化館承擔,(國家、省都成立了非遺保護中心),我市各縣(市、區)對“非物”的機構設置還不健全、不規范,不能常態化開展非遺保護工作。
三是保護設備奇缺。我市各級文化部門普遍存在設施簡陋、辦公條件差的狀況,要真實、全面記錄和反映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情況,很困難。
四是經費投入嚴重不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川文發[2004]24號文件精神,各市(州)及縣級財政也應安排相應的專項資金,用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而我們的資金安排不足。
二、對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建議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一項時間跨度大、涉及專業多、工作任務重、質量要求高的系統工程。建議各級黨委、政府:
一要進一步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貫徹力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保護規劃,并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要盡快建立達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市委、市政府應盡快批準建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直屬市文體廣新局領導的公益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各區(市、縣)也要成立保護中心,樹立全民保護意識。
三要持續開展各種傳承展示活動。積極組團參加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開展好文化遺產日和各種非遺專題活動,把非遺編排成群眾喜聞樂見的文藝作品,讓非遺進入公共文化場所,成為大眾文化;讓非遺走進校園、走進課堂、走進社區、走進鄉村,代代傳承。繼續抓好補充調查工作,編輯出版《達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典藏》。開展對非遺項目、非遺傳承人、非遺基地的保護、管理、認證等工作,建立非遺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摒棄“重申報,輕保護”的做法。
四要加大對非遺保護的投入力度。各級政府應把非遺保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參照國家、省的做法,設立非遺各級保護名錄以及代表性傳承人專項補助基金;同時,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鼓勵、吸納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在人、財、物上給予必要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