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建議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0年05月29日 文章點擊數:6280
關于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建議
提案號:市政協四屆五次會議162號
提案者:市政協文化文史學習委員會
主辦單位:市文化體育旅游局
提案內容:
古建筑是指在新中國成立前,具有歷史意義的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保護和利用好這些彌足珍貴的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是為了更多地復活古建筑的內在生命力,延續其文化張力,煥發出新的更大的活力,留住鄉愁,助推達州文化旅游融合發展。
達州歷史悠久,文化底蘊深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全市調查登錄古建筑4305處,分紀念性和點綴性建筑、 橋梁及水利建筑、宗教建筑、娛樂性建筑以及民居建筑等。
近年來,我市積極開展了古建筑的保護和利用工作,認真落實“四有”、“五納入”保護要求,全面完成了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項目的編制工作。各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1億多元,加強了古建筑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配合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取得重要收獲,羅家壩遺址、城壩遺址雙雙納入了國家《大遺址保護“十三五”專項規劃》項目庫。古建筑的利用工作也有進展,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開始顯現。國家級傳統村落達川區石橋鎮魯家坪村開展紅色旅游、民俗旅游年收益在1500萬元以上。
一、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
(一)保護古建筑的良好氛圍尚未形成。我市對古建筑保護的宣傳引導工作效果欠佳,缺乏宣傳力度,尚未形成品牌效應,市民對古村落等古建筑了解不多,對歷史古建筑關注度較低,全社會的保護意識和責任沒有調動起來。
(二)古建筑損毀情況時有發生。一是存在盜掘情況。省級文保單位萬源市柳黃鄉張建成墓留有盜損未遂的遺跡。二是存在消防隱患。國家級傳統村落通川區檬雙鄉松坪村、萬源市秦河鄉三官場村部分民居已被焚燒。三是村民拆舊建新頻頻。四是自然損壞和人為破壞凸顯。一些古建筑墻體出現了開裂、傾斜,木構架也不同程度發生了霉爛、白蟻等,亟待修繕。
(三)古建筑保護與利用保障不足。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完全依靠政府財政投入,既不現實,政府也做不到。近年來,雖然市縣財政相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但相對于面廣量大的古建筑而言如杯水車薪。部分村民雖有保護意識,但基于經濟能力,積極性不高。民間資本介入古建筑保護與利用的政策和路徑均不明晰。
(四)維修古建筑的專業人才缺乏。古建筑保護“八防”(防火、防雷、防漏、防腐、防潮、防蟲、防盜、防裂)技術含量高、維修專業水準高,目前,掌握古建筑維護技術的工匠越來越少,部分技藝已經失傳,增加了保護難度。
(五)古建筑開發利用效益不高。規劃、建設、開發、利用古建筑的成本大、難度高,投融資渠道不暢,相關配套短缺。絕大多數古建筑還處在“待字閨中”的狀態,利用效果不彰,利用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
二、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的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機制。一是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古建筑保護與利用工作領導協調機構,完善市、縣、鄉、村各級古建筑保護網絡體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文物管理部門必須擁有和樹立更大的權威。三是科學編制保護與利用規劃,及時出臺年度保護與利用專項計劃。四是開展全覆蓋的古建筑的再調查,完善古建筑檔案。五是建立掛牌保護制度,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嚴肅問責。
(二)進一步增強保護利用意識。一是強化宣傳的力度。要加強對《文物保護法》《達州市傳統村落保護與利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將古建筑的保護,寫入村規民約,提高村民保護的意識,變“要我保護”為“我要保護”。二是挖掘文化內涵。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全面調查、搜集、記錄和保存與古建筑相關的文化符號,整合資源,開展文化理論研究。三是拓寬宣傳渠道。通過舉辦各類展覽、講座、專題報告,征集民間故事、傳說等方式,深入城區、社區、鄉村、校園內進行廣泛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支持參與古建筑保護的濃厚氛圍。
(三)進一步抓好古建筑保護工作。一是夯實基層保護力量。基層政府切實擔負起保護責任,調動村社保護員及村民保護的積極性,定期定人開展巡查。二是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組建業余消防隊伍,定期不定期開展消防檢查,落實消防責任,增添消防設備,開展消防演練,消除消防等安全隱患,三是加大執法力度。對盜掘行為露頭就打,從重從快依法處理,發揮司法機關的教育震懾作用。四是適度集中展陳保護。對規模大、完整度高的古建筑,探索建設“古建筑博物館”或“展示館”。五是創新科技保護。注重利用現代理念,研究、開發、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實施保護,以使古建筑修復能夠更準確、更全面、更有效,最大限度減少對古建筑的損壞。
(四)進一步建立古建筑的專業隊伍。古建筑保護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這項工作由文博部門承擔,但文博部門人員編制少,人手少,專業知識極為薄弱,隊伍結構不合理,考古和文物修復的專業人員極為缺乏。當前急需引進專業人才,盡快建立起一支既有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又能吃苦耐勞、團結協作的高素質古建筑保護工作專業隊伍。同時,要盡快建立和壯大傳統建筑工匠隊伍。
(五)進一步創新古建筑的融資機制。一是加大向上爭取的力度,尋獲國家和省級財政支持。二是發揮財政資金的的引導作用,統籌農村環境保護、“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及美麗鄉村建設、國家重點文物保護、中央補助地方文化體育與傳媒事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將古建筑搶救保護和開發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并落實到位。三是拓展投融資渠道,力推市場運作、多元投入,通過完善扶持政策,面向社會積極招商,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捐資、捐贈、投資、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保護,探索互聯網+模式,設立眾籌項目,募集資金,使社會資金成為傳統村落搶救保護與開發利用資金的重要來源。
(六)進一步發揮古建筑的社會經濟效益。一是文旅等部門要充分發掘整合古建筑資源,重點規劃打造一批文旅融合發展項目,形成具有影響力和品牌召力的文化產品,促進古建筑持續發展。二是引進專業的投資、經營及管理團隊,積極發展休閑旅游、觀光農業和文化創意產業,三是對有文化價值的古民居,應允許原住民以舊換新或產權置換,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后移交村集體或當地政府保護修繕利用。